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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W17207地块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邀请前公告
南通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南通W17207地块项目一期工程已经由 南通市港闸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 进行入围邀请前公告,并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办法确定入围单位。
一、工程概况:
1、立项批文号:通港闸行审投资备[2017]49号
2、工程地点:南通市港闸区幸余路南,秦灶河东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
4、建设工期:施工总工期 480 天,从开工之日起计算。
南通W17207地块项目一期工程,即01号楼(业务库-档案库)、02号楼(办公楼)、03号楼(档案库)以及该三幢建筑之间相连的连廊1、连廊2;变配电房、门卫房;该三幢建筑周边范围内的室外配套等,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桩基、主体、装饰(含精装修)、强电、弱电、机电、消防、给排水、污水处理、变配电、通风、智能化、电梯、设备材料选购、室外配套、景观绿化、雨污水等项目(建设单位保留部分材料甲供以及部分工程单独发包的权利)。
二、付款方式:
1、一期工程脚手架全部落架且具备雨污水进场施工条件后,支付付款基数的20%;付款基数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相应的取费;
2、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0%;
3、工程经结算审计及财务决算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5%;
4、余5%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付清;退还保修金时需扣除发包人代付的保修金及罚金(如有)。
发包人保留工程款支付节点比例适当微调的权力(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且在申请的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担任项目经理(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小区、厂房),只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注:①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若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若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变更证明文件(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主要管理人员的,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主要管理人员享有,申请人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监管部门备案,如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未备案的,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②如以上三项证明材料均未体现建筑面积,须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业主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③近五年自2017年5月1日起倒算。
4、企业净资产不少于40000万元。
   注:数据以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数据为准。
5、申请人须提供关于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必须附详尽的建设单位、招标机构、监理企业等联系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我方将视实际情况到建设工程所在区域进行实地考察甄别并搜集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体现建筑面积的竣工图。
6、申请人须慎重选择拟派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在本次递交申请材料后不得更改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中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将处以合同额5%且不少于500万元的处罚,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处以合同额2%且不少于200万的处罚。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可以更换的情形及相关的流程、罚责进行处理,具体以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6、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安全或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否则,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是2017年5月1日之后,否则无效。(注: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该“母公司”仍然不得与其子公司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其同属于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也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该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确定入围的申请人方式:采取有限数量制评审办法,详见附件一。
特别说明:通过上述条件的才可以进入量化打分阶段。今后在本工程开标时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条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六、本工程递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 5 2217:00。递交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北侧停车楼9楼919办公室,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13-69900231。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由授权代理人当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否则申请材料将被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非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递交申请材料的,其申请材料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申请人。
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一次性交齐、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标注页码、提供目录(申请材料格式详见附件二),遗漏材料不允许补充。原件单独分装,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备查。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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